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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郊市场监管所“亮证、记录、讨论”工作法推进“三项制度”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7-30
  • 来源: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  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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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郊市场监管所在执法案件办理审核中,实行“亮证、记录、讨论”工作法,通过亮明身份执法、规范文书制作、开展讨论审核,稳步推进“三项制度”工作,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。

  一是亮明身份执法。执法人员在开展检查、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,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及执法文书,并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、执法依据、权利义务等。无证人员和其它证件持有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。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记录我们的执法过程,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。通过亮明身份,强化源头追溯,确保执法透明。

  二是规范文书制作。应用纪实、叙述的手法来客观真实地记录检查情况,用语用词力求准确、朴实、简练,尽量使用规范法律文书用语,全面、客观、公正地调查,收集有关证据;制作各种文书材料要素齐全,认真核对信息,准确填写,杜绝错别字。文书制作编排顺序符合标准,能够反映案件流程,严格执法程序,不随意减少程序或不按程序执法。通过规范文书,形成完整链条,确保个案质量。

  三是开展讨论审核。对每个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,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,案件事实是否清楚、证据是否充分,定性是否准确,适用依据是否正确,程序是否合法,处理是否适当,7项内容逐一开展讨论审核。对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、定性准确、适用依据正确、程序合法、处理适当的案件,同意案件处理意见;对定性不准、适用依据错误、程序不合法、处理不当的案件,建议纠正;对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的案件,建议补充调查;认为有必要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。“一把尺子量执法”,把握案件“全链条”,通过讨论审核,加强执法分析,提高办案能力。

  截至目前,东北郊市场监管所共审核处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3件。其中,食品生产经营类案件4件,无照经营案件1件,商品价格类案件3件,商标违法案件3件,广告违法案件1件,特种设备案件1件。

  目前,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已渗透到东北郊市场监管所日常执法工作中,成为开展执法工作的“新常态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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